刚刚发布!2019年荆门市第二季度信用“红黑名单”出炉!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精髓

诚信是一种美德

诚信是立身处事的根本


7月24日下午,

荆门市第二季度信用“红黑名单”

和联合奖惩案例发布会

在荆门广播电视台4楼演播厅举办

本次发布会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行市中心支行、荆门广播电视台共同主办。


本次发布会公布了

荆门市信用2019年第二季度“红黑名单”

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入榜信用“名单”


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北雅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位于掇刀区培公大道一号,该企业在农行荆门向阳支行开设基本户,并与农商行有信贷往来,信用等级为A;该企业获得荆门市房管局授予的“优秀物业服务企业”称号、是荆门市的3A级信用物业企业,被湖北省工商局授予“守合同重信用”称号;中共荆门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共青团荆门市委员会授予“优秀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称号企业。

湖北嘉顺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道新,企业地址位于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路65号。2013年该公司开发建设水岸新城项目,项目分为A、B、C三个区,于2013年、2014年分别取得相关预售许可证。2015年,因涉及经济纠纷,该项目的资金监管账户被法院依法冻结,随后该公司违规将买受人的购房款存入个人账户,导致商品房不能进行网签备案。2015年以来,因网签备案、延期交房、配套设施不全等问题引起广大业主频繁上访维权,该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在社会上造成极其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湖北骅腾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定国,企业地址位于荆门高新区•掇刀区阳光水岸小区1栋104室。2016年该公司开发建设鑫城国际项目,于2018年取得相关预售许可证,随后因土地问题,相关预售许可证被依法收回。2018年,因涉及经济纠纷,该项目的资金监管账户被法院依法冻结,随后该公司违规将买受人的购房款存入个人账户,导致商品房不能进行网签备案。2018年以来,因网签备案、延期交房等问题引起广大业主频繁上访维权,该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在社会上造成极其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荆门宜洋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泽华,企业地址位于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兴隆大道238号。2011年该公司开发建设荆门宜洋汽车后市场项目,于2011年、2012年分别取得相关预售许可证。经调查,该项目涉及严重经济纠纷,土地及房屋被多家法院依法查封,另外该公司长期欠缴该项目相关税费,致使无法办理不动产证。2012年以来,因不动产办证、购房纠纷等问题,该公司涉及多起仲裁案件,在社会上造成极其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荆门市吉洪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吉洪,企业地址位于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街办苏畈桥社区泉口河新村142号。2014年该公司开发建设廊桥水岸项目,于2018年取得相关预售许可证。因涉及多起经济纠纷,该项目的资金监管账户被法院依法冻结,随后该公司违规将买受人的购房款存入个人账户,导致商品房不能进行网签备案。经调查,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先后与湖北中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常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麻城天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生债务纠纷,致使项目无法正常推进,长期处于停工状态,该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在社会上造成极其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住所在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荆南大道6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0500011598,法定代表人:刘金成。今年5月,该公司获第七届荆门市“市长质量奖”。

荆门市供水总公司

该公司住所在荆门市东宝区海慧路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180112199F,法定代表人:陈永根。今年5月,该公司获第七届荆门市“市长质量奖”。

金城大厦(集团)实业公司

该公司住所在荆门市东宝区北门路3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180126099E,法定代表人:夏维科。今年5月,该公司获第七届荆门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

湖北京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

该公司住所在湖北省京山市永兴镇盘堰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21MA48A906XC,企业负责人:余培良。今年5月,该公司获第七届荆门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

湖北京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钱场分公司

该公司住所在湖北省京山市钱场镇榨屋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21MA48A90W2F,企业负责人:余培良。今年5月,该公司获第七届荆门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

湖北万锦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住所在沙洋经济开发区工业七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22397087107P,法定代表人:夏祥义。今年5月,该公司获第七届荆门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

钟祥市文峰酒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住所在钟祥市郢中镇祥瑞大道1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81667667743U,法定代表人:马晓峰。今年5月,该公司获第七届荆门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

荆门隆仕石化有限公司

该公司住所在荆门市东宝区牌楼镇牌楼村6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698041137W,法定代表人:罗小红。2018年7月,该公司股东刘阁在没有通知原法定代表人罗小红召开股东会、也没有罗小红的授权委托的情况下,由股东刘阁一人在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变更申请书等资料上代替其它三位股东签字,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齐明勤。该公司上述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已丧失合法性基础,构成情节严重。2019年4月24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荆市监撤字〔2019〕02号),撤销了该公司2018年7月10日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恢复罗小红为法定代表人。根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荆门市公安局


2016年11月1日,京山市东方驾校教练万建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被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公安机关会同市交通运输部门禁止其从事驾校教学行为,终身禁止其驾校教学资格。

2017年3月3日,京山市驭勇驾校教练秦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被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公安机关会同市交通运输部门禁止其从事驾校教学行为,终身禁止其驾校教学资格。

2017年3月28日,京山市东方驾校教练张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被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公安机关会同市交通运输部门禁止其从事驾校教学行为,终身禁止其驾校教学资格。

2017年11月10日,荆门市鑫达驾校教练刘晓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被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公安机关会同市交通运输部门禁止其从事驾校教学行为,终身禁止其驾校教学资格。

2018年3月2日,钟祥市金盾驾校教练梁道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梁道雄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终身禁止其驾校教练资格。

2018年6月16日,荆门市众安驾校教练何全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被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公安机关会同市交通运输部门终身禁止其驾校教学资格。

2018年11月26日,京山市驭勇驾校教练李金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被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公安机关会同市交通运输部门禁止其从事驾校教学行为,终身禁止其驾校教学资格。

2018年12月24日,钟祥市金盾驾校教练薛海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被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公安机关会同市交通运输部门禁止其从事驾校教学行为,终身禁止其驾校教学资格。

2019年3月8日,荆通驾校教练代治宙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代治宙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终身禁止其驾校教练资格。


荆门市商务局

荆门市东宝区淑美经络养生会馆

原经营地址:东宝区北门路30号,法定代表人:王耀庭。2018年5月31日,市商务局接到多名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在荆门市东宝区淑美经络养生会馆充值消费,该会馆突然关门停业,经营者失联,无法消费,也无法退款。经初步调查,该案件涉及消费者近20人,消费者未消费余额6万多元。同年7月23日,市商务局在荆门日报发布《关于督促经营者兑付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公告》,督促该会馆经营者兑付消费者余额,接受调查处理。公告后,经营者仍然失联。同年9月10日,市商务局在荆门日报发布《关于将违规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侵害消费者权益企业纳入荆门市商务领域第二批失信企业“黑名单”的公示》,拟将该会馆及法人代表纳入失信“黑名单”,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2018年10月10日,市商务局将荆门市东宝区淑美经络养生会馆及其经营者王耀庭纳入荆门市商务领域失信“黑名单”,报省商务厅审核后,在“信用湖北”平台予以发布。

荆门华美仁爱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原经营地址:东宝区天鹅路3号1-2楼,法定代表人:郑雪琼,股东:郑文宝。2018年6月19日,市商务局接到消费者举报,其在荆门华美仁爱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办理了10000多元的美容卡,还未消费,但该公司已关门停业,负责人不接电话,无法退款。市商务局多次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均无法联系。同年7月18日,市商务局执法人员得知该公司负责人郑文宝正在东宝区法院办理诉讼事宜,组织消费者到现场与郑文宝就退款事宜进行了调解。郑文宝现场承诺,退还该消费者卡内余额,但之后以种种理由未能履行承诺。同年7月23日,市商务局在荆门日报发布《关于督促经营者兑付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公告》,督促该公司兑付余额。同年9月10日,市商务局在荆门日报发布《关于将违规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侵害消费者权益企业纳入荆门市商务领域第二批失信企业“黑名单”的公示》,拟将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纳入“黑名单”,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2018年10月10日,市商务局将荆门华美仁爱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郑雪琼、股东郑文宝,纳入荆门市商务领域失信“黑名单”,报省商务厅审核后,在“信用湖北”平台予以发布。

荆门市掇刀区卡迪娜美发店

原经营地址:荆门市掇刀区城南新区忠勇路35号1幢,法定代表人:丁昊。2018年10月以来,市商务局先后接到多名消费者投诉,反映在荆门市掇刀区卡迪娜美发店充值消费,该店突然关门停业,店主失联。经初步调查,该店涉及消费者数十人,金额数万元。市商务局多次通过电话、短信与经营者联系,均无法联系。同年11月6日,市商务局在荆门日报发布《关于督促经营者兑付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公告》,督促经营者兑付消费者余额,接受调查处理。公告之后,经营者仍然失联。同年11月23日,市商务局在荆门日报发布《关于将荆门市掇刀区卡迪娜美发店纳入荆门市商务领域失信企业黑名单的公示》,拟将该店及经营者纳入“黑名单”,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2018年12月27日,市商务局将荆门市掇刀区卡迪娜美发店及其经营者丁昊纳入荆门市商务领域“黑名单”,报省商务厅审核后,在“信用湖北”平台予以发布。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荆门市银沙仓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仁虎

荆门市恒瑞祥纺织有限公司与荆门市银沙仓储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沙洋县人民法院作出调解书确认荆门市银沙仓储有限公司支付荆门市恒瑞祥纺织有限公司182万元等。执行中,沙洋县人民法院查明荆门市银沙仓储有限公司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且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遂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沙洋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在该公司申请财政专项资金补助补贴时,依照《荆门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责任清单》第8条的规定取消该公司申请财政专项资金补助补贴的资格。

彭景芝,女,1957年8月26日出生,汉族,住钟祥市郢中镇阳春大街142号1幢1单元4层402室,公民身份号码 42243119570826844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钟祥市支行与彭景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钟祥市人民法院判决彭景芝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钟祥市支行借款本金19.1万元及利息。执行中,钟祥市人民法院查明彭景芝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钟祥市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后,民航及铁路部门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动车、列车软卧等,金融机构限制其办理融资信贷业务。

钟祥市寿乡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陈斌

钟祥市财政局与钟祥市寿乡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荆门仲裁委员会作出调解书确认钟祥市寿乡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偿还钟祥市财政局借款600万元。执行中,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钟祥市寿乡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遂依法将该合作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黄继文,男,1969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住钟祥市郢中镇方城坡街13号,公民身份号码422406196912160013

何兴山,男,1969年7月11日出生,汉族,住钟祥市郢中镇平头山58号,公民身份号码420881196907110433

钟祥市南湖渔场与黄继文、何兴山侵权责任纠纷一案,钟祥市人民法院判决黄继文、何兴山向钟祥市南湖渔场返还1500亩水面及相关设施和财产。经钟祥市人民法院多次执行,被执行人黄继文、何兴山拒不履行向钟祥市南湖渔场返还1500亩水面及相关设施和财产的义务,钟祥市人民法院不仅将黄继文、何兴山同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于2019年4月1日依法对何兴山司法拘留15日。

张欣,女,1975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住荆门市东宝区航空路8号,公民身份号码422422197512275027

刘广东与程华、兰业勤、刘俊、张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判决程华、兰业勤、刘俊、张欣偿还刘广东借款本金33.7万元及利息。执行中,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查明张欣违反财产报告制度,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同时,荆门市公安局根据协作攻坚执行难工作部署对张欣名下的车辆鄂HJ3515进行控制,并移交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依法扣押。

吴垠,男,1986年7月14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象山一路2号,公民身份号码420802198607140634

余正芳,女,1963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象山一路2号, 公民身份号码420800196311140924。系吴垠之母

吴斌,男,1963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荆门市长宁大道72号,公民身份号码420800196311110610。系吴垠之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支行与吴垠、余正芳、吴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荆门仲裁委员会作出调解书确认吴垠、余正芳、吴斌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支行偿还贷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等。执行中,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吴垠、余正芳、吴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遂将该三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