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确定声环境功能区区划

7月12日,我市发布《荆门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方案》,确定了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各区划执行不同的环境噪声限值。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我常想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然而委实不容易。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荆门市声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要求,结合城市发展的需要,我市制订了该区划。该区划范围为荆门中心城区(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行政辖区)。

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类(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1类(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2类(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3类(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4类(交通干线及特定路段两侧一定距离之内)。不同声环境功能区划执行不同的环境噪声限值。0类,昼间(6:00至22:00之间)限值50分贝,夜间(22:00至次日6:00之间)限值40分贝;1类,昼间限值55分贝,夜间限值45分贝;2类,昼间限值60分贝,夜间限值50分贝;3类,昼间限值65分贝,夜间限值55分贝;4a类,昼间限值70分贝,夜间限值55分贝;4b类,昼间限值70分贝,夜间限值60分贝。

我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没有划分0类声环境功能区;1类声环境功能区10个,面积1959.32平方千米;2类声环境功能区12个,面积127.77平方千米;3类声环境功能区12个,面积75.46平方千米;4类声环境功能区12个,面积约6.58平方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