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监察委员会聘任“特约监察员” 强化外部监督

【云上荆门报道】“这是荣誉、信任,更是责任。”2019年7月16日,湖北荆门召开了荆门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15名特约监察员庄严承诺,并向他们颁发了聘书和工作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和《荆门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为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确保监察权正确规范行使,荆门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王焦成、付永锡、朱涛、刘海燕、江大清、李白杨、杨晖、张金华(女)、张金兵、陈晓春(女)、胡为义、秦飞雁、唐承凤(女)、黄昌武、黎德孟为荆门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3年1月。   

本次从社会各界中层层把关筛选,择优选聘特约监察员15名。聘任期内,特约监察员将运用熟悉所在行业情况的独特优势,重点了解并反映全市各部门及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等方面的情况,收集、了解群众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辉强调,要深刻理解“特约监察员”新的专属名称,理解特约监察员新的工作职责。监察员们还要充分发挥监督首责作用和参谋咨询作用,当好“参谋员”,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当好“联络员”,要牢记自己的使命,切实履行好庄严使命和光荣职责。

来源: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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