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出台政策推进社会力量提供养老服务

前不久,荆门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全市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降低准入门槛——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民政部门备案管理。放宽外资准入条件,鼓励境外投资者在我市设立养老机构,境外资本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法参与发展养老服务,同等享受境内资本待遇。境外资本在我市设立的养老机构接收政府兜底保障对象的,同等享受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同时,精简养老机构消防、环评、餐饮服务等审批手续。在养老服务税费负担方面,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扶持政策。此外,我市还将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标准。将全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标准提高到新建3000元/床、改扩建2000元/床;运营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其中失能老年人运营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同时,全面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补贴制度,对采取社会化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实际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

责编:怡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