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门市城管执法委组织召开荆门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规范管理会议,市市容环卫局、市城管执法督察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形成统一意见,要求结合创城,从严治理建筑垃圾清运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针对建筑垃圾排放备案管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在开工5日前向辖区城市管理部门报备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方案,包括产生地点、类型、排放数量、排放时间、运输单位、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回收利用等。同时,强化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考核机制。按照《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企业信用等级考评办法》,对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进行月度综合考评,对于连续2个月考核排名靠后的运输单位,由城市管理部门进行约谈,并督促其整改。年度考评依据分数将运输单位分为A、B、C、D四个等级,出具信用等级报告,并在媒体公示。连续2年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取消其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作业的资格。
根据要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作业做到“密闭运输,合法装载,专线行驶,保证畅通”,并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平台和交警监管平台的作用,对重点区域、工地、路线、车辆进行全程监控。同时,加大路面联合巡查力度,严格依法依规执法。(通讯员张凯 记者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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