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磷铵企业进行专项督办

6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磷铵企业工作督办会,对全市磷铵企业整治进行专项督办。

6月6日至10日,市生态环境局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对《2019年1至4月份荆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问题清单》中的18家三磷企业的38个突出问题进行了整改情况“回头看”专项督查。

经现场检查核实,18家企业的38个突出问题,已整改完成23个问题,完成整改的有6家企业,还有12家企业的15个问题未完成整改。其中,丰登化工厂、楚钟磷化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未完成整改;湖北金裕农肥业有限公司未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的问题,已于2019年4月委托第三方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暂未出具。其他9家企业的10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在检查中现场督查组新发现15家企业的18个环境问题。其中,湖北科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环保要求设置氨站应急池;荆门市雄丰肥业有限公司造粒废气有组织排气筒未设置废气采样平台和采样孔,未对造粒废气进行第三方监测;湖北辰澳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含砷污泥存在超期贮存,初期雨水收集措施不符合环保要求;湖北金明珠化工有限公司高炉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严重,脱硫循环水池加碱量不足。根据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规范,磷铵生产企业需在造粒(喷雾)工段和干燥工段安装在线监控,对颗粒物进行自动监测。目前,全市除科海化工外,其余11家磷铵生产企业都未安装。

督办会要求,各级政府、各相关管理部门、各磷化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三磷专项整治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到三磷整治是一项政治任务,是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治任务必须答好的一份答卷,是改善环境质量势在必行的一项工作,是绿色发展的必经之路。各责任部门、责任人,尤其是企业法人,要准确掌握整治的政策要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对照标准、逐项排查整治。督办会要求各地、各企业进行自查,在本月25日之前,列出问题清单、制订整改方案,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责任人、有时限。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将通过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铁腕开展环保执法。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让整治取得实效,切实改善环境,实现绿色发展。

会上,钟祥市、东宝区、沙洋县环保局汇报了各自辖区磷铵企业监管工作情况;企业代表(大峪口、鄂中、新洋丰)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