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等三分不抢一秒!三轮摩托车虽便捷 但别“变劫”

“它”虽方便,快捷,在每天快节奏的生活中服务着很多人,但总有些人以便捷为由,驾驶着“它”在路上肆意行驶!“它”就是三轮摩托车。

据统计,2019以来荆门市主城区发生涉及三轮摩托车的交通事故115起,造成29人受伤,死亡2人,经济损失15.6万元,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为未按规定让行、变更车道、违反禁令标志、未靠右侧通行、违法载人、未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等。

2019年3月3日12时许,胡某某驾驶无号牌三轮车搭乘两人,沿培公大道行驶至与荆和大道交汇路段向左变更车道时,与左侧同向行驶杨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胡某某与车后搭乘的两人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2019年3月13日18时许,孙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兴隆大道东侧非机动车内由北向南行驶至胜鑫钢材厂门前路段时,与对向右转弯驶入非机动车道的王某某驾驶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相撞,造成孙某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2019年4月21日15时许,朱某某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荆襄大道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东宝区黄金坡路段时,与前方路边停放的中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朱某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区道路、居民小区周边道路不断延伸,每天早晚高峰期主城区道路交通流量大,私家车、公汽和其他载客汽车成为群众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三轮摩托车已经成为一种载货为主的运输工具。

2016年12月1日起,象山大道 “禁止三轮摩托车(含电动、助力三轮摩托车)6:00至20:00在严管路段通行”。经过两年多来交警部门的不断治理,象山大道沿线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违法装载、争道抢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大为减少,文明交通氛围逐渐形成,2018年底,我市入围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但是主城区其他道路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乱停乱行、违法装载等交通乱象仍较突出,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三轮摩托车驾驶员极有可能受到伤害。

希望广大司机朋友引以为戒,安全规范驾驶,文明和谐城市,需要你我共同去创造。

来源:荆门交警

责编:怡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