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剑带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5月29日至3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剑率执法检查组赴沙洋县、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就《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察看了五里铺镇九龙山生态养殖基地、沙洋县城市工业污水处理厂、汉江沙洋段饮用水源地、富泰革基布有限公司、秦江人造板有限公司、青山坡水库、绿普旺高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漳河镇污水处理厂、漳河镇环境综合治理现场、漳河镇沿河路管网建设情况、漳河旅游码头、双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并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现场查阅了资料。

杨剑指出,《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性法规。

各地要进一步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强化干部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要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监督利剑作用,结合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

要科学规划、综合施策,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

要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制度保障;

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做好水源地保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