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重大!18年前的京山命案择期宣判

5月24日上午9点30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玲担任审判长,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龚某故意伤害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雷爱民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这是今年我市首次由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同时出庭依法履行职务。

2001 年1月13日上午,被告人龚某在京山华联商场附近遇到罗立斌、熊同国等人,随后相约到京山老一中附近一餐馆吃饭,席间罗立斌等人提起曾被李清波逼着要钱一事。当日下午3时左右,龚某、罗立斌、熊同国、田书华等人来到招商城南门口附近,见李清波站在农机局门口,龚某等人遂上前将李清波围住,并将其带至农机浴池院内。龚某在院内殴打李清波的过程中,见李清波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即夺过刀并朝李清波背部、臀部捅刺,随后龚某等人逃离现场。逃跑途中,龚某将尖刀交给李国新,后被其丢弃。李清波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殁年30岁)。经法医鉴定,李清波系被刺器刺伤右胸部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2018年8月9日,被告人龚某在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被公安机关抓获。龚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龚某的家属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损失4万元并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

庭审中,针对控辩双方意见,审判长张玲当庭归纳案件争议焦点,确定庭审重点,引导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逐步推进法庭调查、庭审质证、法庭辩论和当事人最后陈述等诉讼程序。

鉴于案情重大,本案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此次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两院“一把手”主持庭审和出庭支持公诉,让院长、检察长回归“法官、检察官”身份出庭履职,是我市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并对案件终身负责的重要举措。自2017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开庭审案、依法履职已形成常态,这对于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具有积极示范意义,将带动更多法官回归办案本位,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庭审质量,让人民群众更为直观地感受公平正义。

来源: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编: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