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检察院依法对13名“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提起公诉

近日,京山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依法对陈某某等13名“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提起公诉。

2013年开始,荆门人陈某某、蔡某夫妇经常纠集胡某某等11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实施诈骗、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陈某某、蔡某为首要分子的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陈某某夫妇专门向具有一定资产及偿还能力的非公有制企业法人民间放贷。为获取高额利润,该犯罪集团威胁、逼迫债务人将高额利息转换成本金借条,制造银行虚假资金流水1800余万元,然后起诉至法院对虚假借款及利息予以确认,并申请法院对债务人及其家属财产、所属公司财产及在外应收货款进行查封、冻结。为讨要欠款还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2人轻伤多人受伤,社会影响恶劣。同时,以暴力手段介入涉案多家非共有制企业正常经营,强迫企业签订抵付协议,以远低于市场价格强迫交易570余万元涉案企业财产,严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导致涉案企业破产倒闭,数百人下岗。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通讯员 韩龙玲)

来源:京山在线

责编: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