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获的货车
昨日上午,东宝区城管执法局对一起未按要求密闭运输的货车司机给予罚款3000元处罚,并对其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教育。
6日下午3时许,东宝区城管执法局渣土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在城郊207国道复线华能热电厂路段开展执法行动,查获一辆未按要求密闭运输的货车。
经查,该货车司机为李某,36岁,湖北利川人。当日,李某驾驶一辆荆门籍货车沿207国道往杨家桥方向行驶,准备将碎石运往城郊一工地,被执法人员查获。面对执法人员执法,李某才知自己违反了《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不仅要接受调查,还要因此受到行政处罚。
该大队大队长李刚指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即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应当使用规定的专用运输车辆或者密闭运输,并保持车辆外形完好、整洁,不得泄漏、遗撒,污染路面。根据该条例第70条的规定,违反该条例第30条规定,运输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车辆至指定场所。据此,东宝区城管执法局依法给予李某行政处罚。
李刚再次提醒广大司机朋友,特别是货车司机,在运输散装、流体物料时,切记使用规定的专用运输车辆或密闭运输,并保持车辆外形完好、整洁,不得泄漏、遗撒,污染路面。否则,一旦被查获将严惩不贷。(记者秦文 通讯员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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