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通报2018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神农架空气质量全省最佳

26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全省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均有所改善。全省17个重点城市中,空气质量最好的前三位分别是神农架、恩施、咸宁。

全省水质量同比有所改善2018年,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稳中趋好,全省179个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89.4%,同比提高2.8个百分点,较2015年提高5.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1%,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较2015年下降4.4个百分点。

全省“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持续改善,114个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86.0%,同比提高1.8个百分点,高出全国15个百分点,较2015年提高6.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8%,同比下降2.6个百分点,低于全国4.9个百分点,较2015年下降6.1个百分点。

长江干流、汉江干流水质为优,长江支流、汉江支流水质总体为良好,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及主要支流水质为优,11座主要水库水质为优。此外,纳入监测的297个重点保护湖泊水质总体稳定,147个县级以上(含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河流水质进一步提升。2018年,长江干流18个监测断面水质为优良,Ⅱ类断面比例同比提高11.1个百分点;汉江干流20个监测断面水质为优,蔡湾断面水质为Ⅰ类。四湖总干渠、涢水、天门河、通顺河等21条河流的27个断面水质有不同程度改善。

二是劣Ⅴ类水体改善成效明显。全省“水十条”考核断面劣Ⅴ类比例由2015年的7.9%下降至1.8%。2015年以来,四湖总干渠、东荆河、天门河、竹皮河、通顺河、犟河等劣Ⅴ类河流水质明显改善。其中,犟河东湾桥由劣Ⅴ类好转至Ⅱ类;四湖总干渠运粮湖同心队、天门河拖市和竹皮河马良龚家湾断面由劣Ⅴ类改善至Ⅳ类。特别是通顺河流域水质近年来持续向好,2018年通顺河潜江段水质达到Ⅲ类,通顺河仙桃至武汉段水质稳定在Ⅳ类,达到有监测数据资料以来最好水平。

三是主要污染物浓度呈下降趋势。2018年,全省地表水河流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等主要污染指标,年均浓度均值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6.5%、33.3%和19.4%。

PM2.5逐年下降 空气污染季节性特征明显

2018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空气中二氧化硫(S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浓度较2017年分别下降:15.4%、6.5%、10.2%、5.9%;较2015年分别下降:38.9%、27.0%、32.3%、15.8%。上述物质呈逐年下降趋势。

2018年,纳入国家考核的13个地级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6.7%,较2017年同期上升0.6%,较2015年同期上升11.8%,总体呈上升趋势。

2018年,全省17个重点城市中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3位城市依次是神农架、恩施、咸宁。

2018年湖北省17个重点城市共发生重污染天气15次,累计影响天数42天,比2017年多2次。重污染发生次数较2015年少6次,累计影响天数较2015年少45天。2015-2018年我省17个重点城市累计重污染天数呈现先大幅下降后略有抬升的趋势,2017年累计重污染天数为38天,为四年最低(备注:我省重污染定义为一个城市日AQI值大于200或3个及以上城市日AQI值大于150)。

从污染特征来看,全省重污染天气发生有着明显的季节特征及空间特征。季节特征表现在:重污染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冬季、秋季和春季,其中冬季尤甚。空间特征表现在:中部地区处在大气污染物从华北平原向江汉平原传输的通道上,易受到外来输入性影响,发生重污染天数最多,东部次之,西部最好。重污染类型主要以细颗粒物(PM2.5)为主,其次是臭氧,再次是可吸入颗粒物(PM10)。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与去年持平

按照《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进行评价,全省生态环境状况良好,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71.48,与上年持平。17个市(州)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范围为56.43-81.17,其中神农架林区、恩施州、宜昌市、十堰市和咸宁市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优”;其余12个市(州)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良”。

2015年到2018年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范围为71.24~71.48,生态环境状况等级变化较稳定,一直保持在良好级别。

环境噪声略微上升 生活、交通为主要噪声源

2018年,全省区域环境噪声状况总体良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0分贝,同比上升0.3分贝,主要噪声源为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占比81%。

居住区、混合区、工业区、疗养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等5类功能区环境噪声总体达标率为77%。

道路交通噪声整体保持稳定。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8.6分贝,同比上升0.7分贝,除黄冈外,其余城市噪声均在70分贝的控制值内。

此外,2018年,湖北省未出现酸雨城市,全省降水PH均值为6.73,与上年相比,黄石、咸宁酸雨状况改善较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