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一小区停车每月收费300元,到底合不合法?

近日,掇刀区红星时代小区物业张贴了一张《关于停车场收费的通知》,不少居民表示小区停车位收费不合理,于是联系到了直播荆门的记者。

接到居民投诉后,记者来到红星时代广场小区,直接被居民们带到了小区地下停车场。

本来业主们就对地下车库不满意,小区居然没经过协商,突然通知从4月1日起,地下车库要收停车费,而且一个车位标价每月300元。

既然地下车库收费不合理,居民们合计着说能不能把车停到地面的停车位上,没想到,地面的停车位也停不了。

一个停车位,让物业和业主的矛盾不断升级。那红星时代广场私自定价的行为合法吗?居民们拨打了12358物价局举报电话。

物价部门的回复是:停车位价格应由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商议后才能制定收费标准。而红星时代广场根本没有成立业委会,那这一个月300块钱的停车费是从何而来呢?为此,记者找到了小区物业。

物业工作人员并没有直接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只是说关于停车位的事情要找开发商。而开发商又说要咨询物业,并拒绝记者采访。

有业主提出,地下车库已经纳入公摊面积,本就不该收费,那地下车库的使用权到底属于谁呢?为此,记者联系到了相关部门。相关部门给出的答案是:小区停车位必须经过确权后才能对业主租售。

《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物业区域内按照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且初始登记所有权人为建设单位的停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销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不得销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目前,就红星时代广场地下车库停车位收费的问题,市发改委已经约谈了该小区的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负责人,并且明确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和配建标准建设停车位,并优先满足业主停车需求。

对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位,不得收取停车费,只能根据业主大会决定的标准,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收取服务费。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

责编: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