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消委曝光十起侵权案例 红星时代广场等被点名

3月14日晚,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2018年度消费维权10起典型案例,涉及房产、物业、通信、手机、美容美发等消费领域。

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负责人称, “3·15”前夕发布典型案例是多年惯例,目的是提醒广大消费者以此为例进行依法维权,同时警示经营者以此为戒守法经营。

这10起案例,由原市工商、质监、食药监、物价、房管等部门和市商务局提供,从3000余件消费投诉案件中筛选。

案例一:红星时代广场违建侵犯业主权益

2018年10月,荆门红星时代广场业主投诉,该楼盘开发企业荆门佳德置业有限公司擅自将高层住宅一楼的架空层改建为食堂和办公区,侵犯全体业主公共利益,且带来安全隐患。同时开发商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车位,还将数十个车位出售给他人作为商业用途。接到投诉,荆门市房管局联合市控违办介入调查,责令开发商停止架空层使用,拆除违建,所有出售车位全部收回。

案例二:白云广场物业违规收取电梯服务费

2018年6月,荆门城区白云广场业主投诉称,弘兴物业公司以业主装修房屋须通过电梯运输水泥、沙料、砖块、瓷砖,造成电梯损耗为由,向每名业主收取400-600元电梯服务费。市物价局调查认定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后经市消费者委员会与物价局联合督查,涉及95户业主获得退款。

案例三:北京现代4S店违规收取外地车主违约金和停车费

广西陈先生借车给朋友回荆门过年,不料在大年三十出车祸,损坏严重,交警和保险公司及时处置,汽车被拖到北京现代4S店维修。保险公司称车已达到报废标准,陈先生与4S店沟通报废时,4S店称已产生违约金、停车费等两万多元,结清才能提车报废。荆门市工商局东宝分局立即核查,认定该4S店按车损报价30%收取违约金没有法律依据,按每天50元收取停车费与约定标准不符。经调解,陈先生按规定承担相关费用,比4S店要价少付19247元。

案例四:意大利品牌“斯卡图”产自国内

刘先生在荆门城区一大型卖场一品牌专柜以3300元购买外套,营业员称该男装为意大利品牌,但刘某回家发现衣服吊牌标注产地为广州。经查,上海盈汇服装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1月在一大型卖场设立中文名为“斯卡图”、英文名为“Carlo castello”的服装品牌销售专柜,销售中将在国内生产、注册的“斯卡图”宣传为“发源地为意大利”。荆门市工商局东宝分局认定当事人行为构成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方式销售商品,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其违法行为处10000元罚款。

案例五:商品房屋架构、设施与合同描述不符

2018年1月,京山县幸福鑫源小区王女士等1030名业主联名向荆门市工商局投诉,其所购京山京申林特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商品房房屋顶棚、地面水泥处理和阳台、钢化玻璃栏杆等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经现场调查投诉情况属实。荆门市工商局组织四次调解,邀请法定专业机构鉴定和中介机构现场勘验评估,开发商与业主达成协议:对尚未装修入住业主,由房产开发企业按合同约定标准施工到位,己入住业主给予经济补偿。

案例六:电信运营商“流量不限量套餐”名不副实

杨先生2018年4月1日通过电信运营商客服办理99元不限流量套餐,但4月29日他被告知,其使用流量超过40G,网速降为3.11M,随后出现下载电影受限等不能正常使用情形。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调查认定,流量套餐“不限量但会限速”不在消费者应知范围,电信运营商应予详告而不得回避隐瞒,所谓“流量不限量套餐”名不副实,属虚假广告,由该电信运营商对杨先生予以赔偿。经市消费者委员会约谈劝谕,荆门区域三大电信运营商在全国率先清除“流量不限量”套餐广告。

案例七:元祖食品微信集赞促销不守信用

2018年8月16日,荆门城区多名消费者反映,参加元祖食品店微信朋友圈某食品集赞活动,集赞满38个可领取礼品,到店领取时该店却称礼品已领完,但商家广告宣传中并未说明礼品限量。经荆门市工商局东宝分局调查,当日到现场参加活动者达到800余人,微信转发量达6万多次,积满38个赞达2400多人。经劝谕,该店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道歉声明,同时明确活动时间和每天限量份额。截至活动结束,为2000余名消费者兑现价值20万余元礼品。

案例八:苹果手机“霸王条款”逃避三包义务

荆门城区刘先生2018年8月在一大型卖场购买苹果黑色手机,七天后发现多处掉漆,三次致电苹果官方客服,得到答复:手机外壳不在三包范围。市消费者委员会调查认定手机外壳是主机的当然构件,手机掉漆属于主机瑕疵,苹果方面相关答复是以霸王条款排除和限制消费者权利,逃避三包义务。经调解,由销售方先行担责,无条件为刘先生换货,销售方再向苹果方面进行追偿。随后,市消委连续公开发出对苹果公司谴责书,引发全国媒体关注。

案例九:淑美经络养生会馆失联引起群诉

2018年6月以来,荆门城区淑美经络养生会馆、卡迪娜美发店商家在持卡人卡内还有大量余额情况下关门失联。荆门市商务局迅速查清发卡人身份信息,通过荆门日报等媒体发布公告,敦促限期兑付。在发卡人仍处失联状态后,市商务局通过信用湖北平台,将失联商家纳入黑名单,提起跨部门联合惩戒,并将相关线索向公安机关移送。不久4家发卡商家接受调查,全额退付消费者卡内余额。

案例十:森焱商贸所售“白云边”来路不正

2018年3月,荆门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东宝区森焱商贸服务部货柜陈列的陈酿白云边酒外包装与瓶底标注生产日期不符,经营者张某不能提供进货票据。经查,上述产品并非湖北白云边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张某称该批产品系该店前经营者以50元/瓶、85元/瓶、110元/瓶价格向社会回收,再分别以118元/瓶、193元/瓶、398元/瓶陈列销售。荆门市食药监局责令张某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没收涉案白酒、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荆门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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