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古城文脉 提新城气质
——《荆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主要内容
荆门是湖北省首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作为荆楚之门户、襄汉之藩篱,历史上军事地位突出;同时为荆襄古道上重要节点,商贸地位突显,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为保护继承荆门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处理好名城保护与发展的关系,2017年7月,我市启动荆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1月,该规划通过湖北省政府批复实施。
规划范围
市域:为荆门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1.24万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与《荆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中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一致,由主城区和五个组团组成,总面积约273平方公里。
历史城区:包括荆门古城城池和民主街、南台路、团结街两侧区域,以及龙泉公园主体范围,总规划面积117.2公顷。
历史文化名城定位
荆门是以多时段、多类型的历史文化遗产为载体,以山环水绕的秀丽风光为依托,以屈家岭文化、驿道文化和象山文化为标识,独具荆风楚韵的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将荆门历史文化名城的定位确定为:中国古代农耕文明与现代农业综合展示区、鄂中荆楚文化的重要传承地、荆襄古驿道文化的历史缩影、象山文化的体验区。
中心城区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图
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是以挖掘荆门市域范围内的古遗址、墓葬群、古建筑等文保单位和风景名胜区、古城、古村镇及山河古道为基础,结合地理环境、历史事件点、聚落的演化规律等,拟合为各类历史文化斑块并寻找潜在历史线路,重点对文化片区、文化廊道、文化节点与文物单位等提出保护要求。结合城乡发展条件进行区域建构,成为荆门历史文化名城长时段演化的解说系统。规划确定荆门市域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结构为“三廊六区一圈层”。
三条遗产廊道:荆襄古道廊道、汉水文化廊道、荆山-大洪山景观廊道。
六个文化片区:荆山堡寨文化片区、大洪山堡寨文化片区、纪山楚文化片区、漳河景观片区、京山红色文化片区、屈家岭原始文化片区。
一个名城文化圈层:“荆门—钟祥”名城文化圈。
中心城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中心城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思路是在中心城区空间的整体控制框架下,通过历史城区整体建控、景观眺望系统、绿地生态系统等手段,确保历史文化名城与山水特色城市的高度融合,形成显山露水见地标的空间格局。
规划结合荆门总体规划的空间布局,保护和利用中心城区的历史文化资源,形成“一核两轴四片区”的保护结构与空间管控框架。其中,一核:荆门历史城区;两轴:荆襄古道、生态绿廊;四片区:子陵片区、东宝山片区、凤凰湖片区、漳河片区的空间结构。
历史城区构建方案图
历史城区保护规划
荆门历史城区保护规划重点对荆门历史城区保护与建构进行了详细谋划,通过历史城区转译,提出了“南门、北厢、西院、东河”的荆门古城意象。
规划结构。以“三轴、四片、多点”规划结构为导向(三轴:竹皮河环城游览轴、集街商业体验轴、古城州治感知轴;四片:南门古城意象展示区、北厢驿道文化彰显区、西院象山文化体验区、东河现代门户培育区;多点:为各大主题片区主题要素,是人们感知历史的最直观的场所),保护修复历史片区,重点整治传统改造片区,协调关联现代片区,建构相互关联、整体协调、特色鲜明的历史城区。
保护措施。针对荆门历史遗存不足的特殊状况,需要在保护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一些建构性项目,关联周边的潜在改造对象,对历史环境进行补充并适应未来发展需求。
修复记忆:重点修复民主街历史街区、南门历史街区、象山历史地段三处遗存较好的历史片区,作为古城历史记忆的存储单元。
更新补充:挖掘团结街风貌区、建设街风貌区、白云楼休闲区三片区潜力,作为历史城区的风貌补充控制单元。
建构门户:结合向东桥附近现状空地与荆门市委搬迁单元的更新潜力,建构向东桥门户区。
整治轴街:重点整治提升工商小巷片、北门路片、北辰门遗址片三片区,强化历史轴街的整体性。
彰显城墙:主要为南门段、北门段、北城墙遗址段,并增加绿化形成遗址公园。
整合水系:主要整合象山历史地段文明湖周边水系、竹皮河沿线文化景观、月亮湖公园附近水系绿化。
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地段的保护
规划共划定2片历史文化街区与1个历史地段:
民主街历史文化街区(展示荆襄驿道战略与商贸地位):
核心保护区——包括民主街两侧肌理保存尚好的片区、老啤酒厂片区以及竹皮河与北门路两侧的传统格局范围,共4.7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包括北关厢片、白云楼片区、月亮湖公园三片,共21.2公顷。
南门历史文化街区(展现荆门古城边界戍防机制):
核心保护区——以南薰门、凤鸣门为核心,包括工商小巷、南台小巷、竹皮河等历史格局在内的南门片区,共2.8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包括工商小巷片区、南台小巷片区、凤鸣门南熏门片区和竹皮河滨河片区四个片区,共13.6公顷。
象山历史地段(展示荆门象山文化、山水风光):
核心保护区——以龙泉公园为主体,共10.86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包括团结街片、龙泉公园与象山西麓三片,共62.73公顷。
文物古迹与历史建筑的保护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湖北省文物保护管理实施办法》、《湖北省文物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规划明确了荆门319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1901处文物保护点的保护措施。
对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提请政府批准为历史建筑,遵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规进行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荆门市域范围内分布较为分散,整体上荆门城区、钟祥城区、京山城区分布比较集中,应进行重点保护与展示。对于已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严格按照规定保护,建立各级保护名录和档案库,制定保护规划。对于尚未列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作系统普查,经专家评定后划分保护级别,对于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立即采取抢救性措施。(记者 李晓雪 通讯员 杨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