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至6月30日荆门“一江十二库”禁渔

3月1日起,荆门“一江十二库”正式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禁渔期至6月30日24时结束。另外,全市七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也将同步启动禁渔工作,且全年禁捕。

“一江十二库”包括:汉江荆门段、漳河、高关、惠亭、吴岭、仙居河、象河、岩垱、建泉、黑龙泉、龙泉、樊桥水库、新埠河掇刀段,上述区域为我市春季禁渔水域范围。

全市七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包括:汉江钟祥段鳡鳤鯮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湖黄颡鱼乌鳢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汉江沙洋段长吻鮠瓦氏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湖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惠亭水库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钱河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沙滩河中华刺鳅乌鳢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上述区域为我市全年禁捕水域范围。

市水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荆门自2003年实施春季禁渔以来,不仅保证了草鱼、鲢鱼、鲤鱼等主要经济鱼类的正常产卵及仔鱼的孵化生长,减轻了幼鱼被捕杀的程度,还使花鲢等一些严重衰退的优质鱼种群数量有了不同程度的回升。

禁渔期间,全市将开展联合执法,加强码头、水上停泊点、市场和江河水面的监督检查,实行“水上查、岸上堵、市场管”的全方位管理。对在禁渔水域非法捕捞的行为一律严厉查处,对“电毒炸”等严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的捕捞行为,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近期,荆门还将开展“清江”行动,各地将组织渔政执法人员清查取缔禁渔区地笼网、迷魂阵、挂钩、丝网等一切捕捞工具,督促捕捞渔民上岸、渔船靠岸,力争做到江(库)面无渔船、江(库)中无网具。(记者胡于梅 通讯员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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