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部署水库防汛工作

为切实做好水库防洪保安工作,实现水库安全度汛目标,2月20日,市水务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水库管理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守住工程安全底线。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逐库落实水库“三类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4月15日前将三类责任人调整到位,并将公示牌立于水库大坝显眼位置,接受群众监督。要根据新的水雨工情和经济社会现状,细化完善水库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及汛期调度运用方案(含生态流量泄放),4月底前完成批复工作。迅速开展工程检查和隐患排查,对水库水雨情监测系统全面检修维护,4月20日前完成工程排查、资料整编和数据入库工作。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一库一单”建档立卡,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加快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进度,制订汛期应急度汛方案,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要争取政府支持,落实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经费。建立巡查制度,加密巡查频次,做好巡查记录,特别是小型水库务必落实专管人员,负责水库巡查值守工作。

通知强调,要防汛抗旱两手抓。统筹兼顾防洪与兴利,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搞好蓄水保水。加强水资源的统一调度管理,保障春灌用水,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市防办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