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公安分局联合发布公告,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选任51名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享有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
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二十八周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正常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的身体条件,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等条件。51名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41名、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10名。随机抽选人员由区司法局、区法院和区公安分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组织推荐人员经本人同意,由其所在单位以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向区司法局推荐;符合条件的公民个人,可直接向区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月28日,报名地点在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龙井大道99号区政府大楼五楼司法局办公室)。
据了解,经资格审查公示后确认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区法院院长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并进行就职宣誓,任期五年。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由法官担任审判长,可以组成三人合议庭,也可以由法官三人与人民陪审员四人组成七人合议庭。人民陪审员参加三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参加七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记者刘国锋 通讯员刘璐璐)
来源: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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