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务实勇担当 砥砺前行谱新篇——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工作综述

紧扣改革发展大局,助力绿色高质量发展;坚持聚焦民声民情,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五级代表积极行动,精准聚力脱贫攻坚;稳步推进立法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回首2018,处处激荡着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不负人民重托、创新进取作为的铿锵足音。

过去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围绕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法治意识、不忘为民情怀、弘扬实干精神,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新作为、新气象已成为常委会履职行权的新常态。

坚持新发展理念  着力助推高质量发展

在企业车间调研,在项目工地视察,在田间地头走访,在贫困乡村帮扶……从城市到农村,从部门到企业,处处留下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们的脚印。

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常委会坚持把转型发展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对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并听取审议市政府相关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相关专工委深入各县市区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调研,审议并批准了市政府相关报告。听取审议台资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督促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涉台法律法规落实力度,强化对台招商引资,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维护台资企业权益。

常委会还组成调研组,围绕优化企业发展法治环境,深入县市区走访了38家企业,听取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成果;组织人大代表围绕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调研,形成专题报告110多篇,为推动党委政府高质量决策提供了参考。

加强财政和国有资产监督。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财政决算、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审计工作等7个工作报告,加强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查监督,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进预算联网监督,拓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监督,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全市国有资产监督逐步向全口径全覆盖迈进,确保向人民提交一本“明白账”、完整账。注重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截止去年12月底,2017年度审计报告反映的40个突出问题,已整改38个;收缴入库财政资金3.98亿元,促进建立完善制度33项,移送案件线索30起,2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邦以民为本,万事民为先!为民履职,代民行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始终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全市5000多名五级人大代表深入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通过走访察实情、以督办促实效,努力推动解决了一批贫困群众在医疗、教育、产业发展、扶贫搬迁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漳河、长湖、竹皮河等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情况进行视察;如今,长湖102处共6.7万亩养殖围网全部拆除,漳河75处违规筑坝拦汊养殖得以整治。为全面掌握漳河库区水环境状况,常委会委托相关部门通过招投标聘请深圳建科院,对漳河库区水环境状况开展了历时8个月的全面“体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常委会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补齐民生短板。听取审议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环境状况、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民族宗教等专项工作报告;每年组织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聚焦污染源头,守护绿水青山;连续第8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全市农产品质量整体态势持续稳定向好。

坚持厉行法治  着力推进法治荆门建设

良法善治,是建设法治荆门的必由之路。

常委会坚持法规质量优先,发挥立法主导作用,立务实管用之法,稳步推进立法工作。审议通过《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并于去年11月1日施行,该条例为解决我市城市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等处置活动及监管中的难点问题提供了法制遵循;《荆门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条例》《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两部法规草案已进行一审;荆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明显陵保护立法的调研、起草、论证等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坚持开门立法,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去年召开立法座谈会21次、立法论证评估会4次;对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立法中收到的400余条修改意见逐一研究,形成7份7万余字的研究报告,寻求最大“公约数”,最大限度消除立法中的分歧,合理调整各方权益。

坚持上下联动,常委会综合运用现场视察、随机抽查、宣传解读、听取审议报告等方式,开展律师法、残疾人保障法、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执法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法,推动法律法规正确实施。推进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已出台法规实施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文件和措施,打通法规实施“最后一公里”。

坚持主体地位 着力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代表,人大工作的开展靠代表。

去年,常委会督办代表议案1件、建议229件,督办重点建议9件。坚持对口督办、现场督办、重点督办、滚动督办,推动承办单位和代表办前、办中、办后“三沟通”,组织代表视察议案办理情况,开展建议办理“回头看”及满意度复核,对复核为“基本满意”“不满意”的33件建议,要求承办单位进行“二次办理”;对重点建议由常委会副主任督办、政府副市长领办,并开展满意度测评。通过各方努力,代表提出的“搬迁白云大道中心客运站和万里客运站的议案”办理取得实质性进展。229件建议已全部答复代表,其中,已解决和基本解决的139件,正在解决的62件。关于规范城区主干道交通标志和设施建设、加强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加大漳河保护力度等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得到较好办理。

通过采取上门走访、集中座谈、接待来访等方式,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基层代表建立直接联系,“零距离”听取基层代表的建议。去年8月至9月,常委会组成5个走访组,由主任会议成员带队,赴各县市区走访市人大代表236名,收集交办代表建议42条……

每一次审议、每一项监督,都凝聚着不忘初心的责任与坚守;

每一次视察、每一条建议,都诠释着主动担当的使命与情怀。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正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使命,求真务实,砥砺前行,奋力谱写着人大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