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机构将迎信用评价

——采取量化打分评判出A、B、C、D共4个等级

据悉,《荆门市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今后,房地产估价机构是否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等将用信用标准评判,并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建立和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房地产估价机构诚信自律。

对楼市买卖来说,房产交易、租赁、抵押、担保等环节都离不开对房地产的估价,因此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为,有助于保障购房者的利益。针对目前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不再实行资质核准”的情况下,我市出台了《荆门市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以下简称估价机构),都要接受信用信息管理和信用等级评定。

估价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每年进行一次,信用信息采集时间为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估价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按照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量化打分的方法进行。信用分值采用在信用基本分基础上,按照良好信用信息加分、不良信用信息减分的方法产生。

估价机构信用等级分为A、B、C、D共4个等级。A级表示信用良好;B级表示信用较好;C级表示信用一般; D级表示信用差。其评价标准为:A级信用企业,上一个评价年度信用等级不低于B级,评价年度内的信用分值达到110分以上,无不良信用信息;B级信用企业,上一个评价年度信用等级不低于C级,评价年度的信用分值为91-110分,且不良信用信息减分累计不超过10分;C级信用企业,评价年度的信用分值为81-90分,且不良信用信息减分累计不超过20分;D级信用企业,评价年度的信用分值在79分及以下分。

进黑名单

不守规则,这些行为将扣分

估价机构信用信息评级有一定标准,日常工作中哪些行为会造成扣分,市房管局提醒估价机构以下这些必须避免:

未按规定建立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对于信访、投诉处理不及时、不复估和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估价业务与执业人员有利害关系,未回避的;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受托估价业务的;不按要求填报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填报中弄虚作假的;不执行双方协商约定的价格和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因估价活动引起各类投诉,经核实估价机构存在问题的;不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未按要求参加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由人社、人行、银监、税务、工商、物价等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反映存在不良信息的。以上行为将被扣5分。

因人员变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数低于相应备案等级标准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备案证书的;允许其他机构以本机构名义开展业务,或者冒用其他机构名义开展业务的;备案有效期满,未按规定时限申报延续手续,并继续出具估价报告的;以整体承包、部门承包、划片承包等方式将房地产估价业务交由个人经营的;估价报告在日常抽检中被评为不合格或得分低于60分的;超越备案等级业务范围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经市、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有偷、逃、骗、抗税行为的;机构内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系挂靠人员,未参与执业的;机构内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并以分支机构名义承揽房地产估价业务的。以上行为将被扣10分。

与委托方或其他相关单位相互串通,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者严重失实的估价报告的;以恶性压价、支付回扣、虚假宣传,或者贬损、诋毁其他评估机构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估价机构因各类不良行为被国家、省、市、区(县)级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通报的;因提供虚假估价报告或者估价报告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引起群体性上访,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泄露被评估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被评估人个人信息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的。以上行为可能被扣15或20分。

等级评价实行一票否决

按《荆门市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一些特别严重的不良行为,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其年度信用等级评价按分值下调一级。

这些不良行为包括:违反《资产评估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出卖、出借、伪造和弄虚作假骗取《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生违法及严重违规行为的;在估价报告中编造虚假资料和数据的;违规评估造成群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经查证属实的。

信用等级直接影响机构经营

按《办法》规定,估价机构信用等级正式评定后,通过市房管网向社会发布,引导服务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信用等级较高的估价机构提供服务。

对A级估价机构,优先推荐参与政府性投资项目;对B级估价机构,列入正常管理,可有针对性做好监管和服务工作,鼓励和帮助其不断增强信用意识,提高信用水平,引导其成为A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对C级估价机构,将实施重点监管,重点审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在参与政府性投资项目时从严把关;面对D级估价机构列入黑名单,并予以公示,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