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房管局在发布最新的《购买新建商品房提示书》同时,再次发出警惕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隐藏形式较多,蕴藏着巨大风险,广大市民要擦亮眼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树立理性投资观念,远离非法集资。
那么,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到底有哪些隐藏形式呢?市房管局相关人员介绍,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涉及面广,主要隐藏形式有四种:
以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形式非法集资。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介机构相互串通,以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名义,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以预售房屋的形式非法集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预售或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代理销售,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团购优惠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以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形式非法集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或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中,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销售房产份额、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承诺高额回报,诱导销售房地产,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为名义的非法集资。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屋租赁机构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或与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互联网平台合作从事金融业务,通过“众筹买房”“首付贷”等形式违规、超范围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