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荆门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交通年”创建活动,改革交管勤务机制,回应群众需求, 稳步实施“城乡秩序大严管、交通隐患大整治、共治共建大融合、文明交通大宣传、交管服务大改进”五大措施,强力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据统计,全年共查处交通违法924094起,同比上年上升13%;行政拘留833人,同比上升66%;刑事立案441起,同比上升54%;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上年下降13%,“遵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社会新风尚日益显现。
千余民警投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2018年,市公安局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东风,强力推动文明交通。交警与巡特警、派出所联勤联治,不定点、不定时、不定区域开展大规模行动,查处“三驾”违法行为2357起,其中酒驾2005起、醉驾352起、毒驾1起,整治酒驾常态化。
创城工作中,社会秩序提升是重点更是难点,交警部门以“两客一危”车辆和“营转非”客车、七座以上面包车、重型货车、校车、摩托车等“八类车”及其驾驶人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从源头防范重点安全隐患。
与此同时,交警部门启动超常规无码曝光交通乱象,曝光行人不文明行为和交通违法160多起,并依法对其中9名违法行为人开出罚单,引起强烈社会反响。交警女子中队以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等“六进”活动为平台,以小品、情景剧、快板的形式,宣传交通法规和创城,让更多的人理解创城,自觉参与创城工作。
重拳整治、重药治疗、重头宣传,城市交通乱象大幅下降,收获的是文明交通和路畅人安。
58个派出所参与农村交通管理
全境以山地为主,通车总里程14699公里,现有65个乡镇、1514个行政村,农村道路达13538公里,且90%的行政村通有客车……与之相对应的是:荆门原有21个农村交警中队,警力仅108人。平均算来,每个交警中队要管辖3个乡镇、72个行政村,每名交警平均管辖125公里农村道路。警力有限,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农村道路普遍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2018年4月,市公安局出台《农村派出所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实施办法》,明确农村派出所负责辖区县道、乡道和村村通道路(国道、省道除外)的交通安全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行“所长负责制”。从此,全市58个农村派出所的440名民警多了一个身份,农村道路管控、交通安全宣传的警力增加了4倍。
2018年8月、10月,京山市公安局和沙洋县公安局先后在农村地区全面推行“所队合一”改革,京山在保留城区2个交警中队和1个事故处理中队的基础上,将其余4个中队22名交警并入13个派出所;沙洋撤销原4个交警中队,并将中队26名民警平均分配到12个农村派出所。
实行“所长负责制”后,不断夯实了农村交管基础,特别是交警队与派出所联勤共治合力凸显,已督促车辆隐患清零8300余台次、查获各类违法7500余起、行政拘留136人。交警中队每月列席乡镇综治例会,在227个行政村建立了以村支部书记为辖区路长、治保主任为安全劝导员的社会治理机制。
2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地
2018年6月,公安部在全国推出4方面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措施,荆门公安交警部门迅速行动,全面实施。
全市所有车驾管窗口实现“四个减免”:免填表、免复印、免拓印、体检证明网络核查免提交,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项简单业务在全市车管窗口,凭本人身份证一证即办;投资260万元改造交警支队车管所、交通违法处罚中心、子陵和漳河中队服务大厅,全市各车管所均实现普通业务“一窗通办”。
全市车管所配置业务受理、选号、违法处理、缴税、照相等交管自助服务设备,并不断深化“互联网+”服务,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开通“交管12123”平台25项功能,适应信息化时代民众的需求。
除进口汽车、大中型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等业务外,其他业务全部下放至县市级车管所;在15家4S店、5家二手车市场、4家保险公司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在3家检测站开通免检合格标志核发业务,积极推行邮政代办和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深化“流动车管所”下乡服务,全面实现了交管业务“就近办、便捷办”。
全年共核发机动车号牌424416副、机动车驾驶证162698本、检验合格标志184654个、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189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增至436578辆、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增至792484人。(通讯员 韩红芝)
来源:荆门日报
责编: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