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八举措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近日,市水务局出台八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企发展。

强化服务发展意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把营造良好的政商环境、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贯彻水务工作全过程,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强化惠企政策兑现。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减轻税费负担降低工业企业成本有关意见,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维护公平市场环境。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一视同仁,在水利项目招投标中,不另设标准,不增设门槛。

加强涉企服务工作。梳理公布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编制服务指南。清理调整水土保持、防洪影响评价、取水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不违规增设审批条件。简化涉及民营投资主体的审批程序,适时修订调减投资核准目录,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投资审核权限。宣讲采砂许可政策法规,帮助企业合法开采、合理利用砂石资源。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帮扶企业制度,更加贴心地提供涉企服务。

支持民企申报资质。加强民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申报、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企业资质申报、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企业业绩核查等涉企服务,确保一次办结。支持承建企业在水利项目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倡导施工企业争创文明工地、优质工程。

鼓励民企投资水利。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招标、承包、租赁、独资、融资、合资等方式投资防洪减灾、节水灌溉、蓄引调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土保持、水生态修复等项目。采取“民办公助、竞争立项”、“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水利工程建设。

维护民企正当权益。对进入水利行业的各类主体依法加强管理和监督,涉水事务纠纷从快依法调处;对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果断栽定,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造福人民。

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排查水务行业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的涉黑涉恶势力,严厉打击对企业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深挖细查,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惩。执行省、市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的通知精神,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的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对环保“一刀切”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