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东宝区:纠正“四风”不止步,追责问责73人

“杨某作为该局分管机关的副局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虚列公函,用于违规公务接待。给予杨某党内警告处分。”近日,东宝区纪委监委通报曝光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以来,东宝区纪委监委坚持聚焦“四风”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教育提醒、制度规范、常态察访、查处曝光等措施,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落地。该区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四风”问题多发的重点场所,通过廉政短信、发放行为规范等方式,架起纪律“高压线”,对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问题开展多轮次、滚动式明察暗访,对在重点领域整治专项行动和作风建设大整治活动发现的“四风”问题严查快处、从严问责,做到有“惩”必严,充分发挥了追责问责震慑效应。近期,该区还印发《关于撤销“廉政账户”坚决制止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行为的通知》,杜绝廉政隐患,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2018年,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58起,追责问责7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组织处理40人。

“当前,在正风肃纪的高压之下,‘四风’问题穿上‘了隐身衣’、躲进了‘青纱帐’,我们将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加大问责力度,持之以恒、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不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叶永银)

来源:荆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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