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治好一方水土实现绿色发展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水务部门将水土保持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履行水务部门法定事项的重要职责,为实现人水和谐、建设美丽荆门奠定了良好基础。

国策教育到人。运用传统、新型媒体传播快、受众广的优势,多形式、多层面、多角度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水土流失危害性和水土保持重要性的宣传。在京山市雁门口镇长岗村小流域水保治理工程现场,向项目区1000多名农民讲解水土保持对改善生产生活的重要作用,提高了群众参与水保治理的积极性。约谈开发建设、资源型生产企业业主39人次,把水保宣传教育贯穿监督执法全过程。2次邀请长江委、省水利厅领导、专家培训授课;制作图片展板12块;在国道省道、铁路沿线、街道广场、办公区域、建设工地和山区进山路口等醒目位置,设立宣传碑(牌、栏)110处;出动宣传车24台次,让“水土保持、人人有责”的理念走进公众、深入人心。

资金投入到位。探索“政府主导、规划引领、项目集合、社会参与”的水保综合治理之路,保障经费投入能够满足实际需求。市、县两级将水保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对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开展中期评估、优化完善;县(市、区)(2016—2030年)水保规划编制完成。全市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0平方公里。督促交通、电力、矿山、房地产等生产建设单位投入治理资金1.24亿元,实施十八罗汉山、钟祥胡集磷矿、京山石灰石等矿采区生态修复工程。全市参与治理开发“四荒”的农户达 21338户,引进企事业单位65个,拍卖、承包、租赁“四荒”面积285.3平方公里,投入治理资金8420万元,完成治理面积251.5平方公里。

监督执法到点。全市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54个,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编报率达到100%。建立水保工作数据库,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第一时间督导项目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义务。界定市、县两级开展水保监督执法的范围和对象,全市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实施率达到95%以上,完工的项目水保工程验收率达到90%以上。完成《湖北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一、二期工程(荆门部分)》建设,实施荆门分站网络及车桥河监测点建设,已投入运行。完成荆门热电联产、西山林语等生产建设项目的水保监测工作。

责任落实到底。成立以副市长为组长、九部门参与的荆门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市水务局牵头抓总。出台《荆门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将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率、水保方案审批率、水保工作运行、水保规划编制、水保监督监测作为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县两级水务部门内设水保监督执法机构,依托乡镇水管站履行基层水保监督职能。全市134名监督执法人员统一发证、统一培训、统一标志、统一制定管理办法。制定水保方案审批、处罚等12种执法文书,配备执法装备,为执法查案提供有力保障。(局办、局水土保持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