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丨这354名机动车驾驶人将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关于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告

根据公安部令第139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之规定,下列机动车驾驶人因具有被查获有吸毒、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或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情形,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特此公告。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12月7日

来源:湖北荆门交警

责编:张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