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丨东三环路边出现多处私设的广告牌,公路部门提醒:擅自设置非公路标志牌,违法!

近段时间,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公路局接连发现几起公路边私设非公路广告牌事件,该局提醒单位和个人,此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可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近日,该局路政巡查中队巡查至东三环荆东村路段时,发现一农庄和一汽修厂未经许可,擅自在路边设置非公路标志牌,遂向业主宣讲了相关公路法律法规,并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对方在限定日期内进行了拆除。之后,巡查中队在东三环武荆高速跨线桥处发现一施工队堆放建筑板材及设立非公路广告牌,经宣传相关公路法律法规并讲明存在的安全隐患,负责人积极配合,立即进行了整改。此外,巡查中队还在东三环荆东村发现一卫生室擅自在公路旁竖立非公路广告牌,要求其立即拆除,该负责人表示同意并积极配合。

该局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第七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记者郭玉红 通讯员雷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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