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少消耗能源1211万吨标准煤,少排放排放二氧化碳3150万吨!12月5日,湖北以年度5.54%的能耗降幅,超过国家下达的3.5%目标,获得国家发改委的通报表扬。
据省发改委环资处人士介绍,2017年我省能源消耗总量为17149.68万吨标准煤,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为0.4927吨标准煤/万元(按2015年不变价),比上年下降5.54%,相当于节约1211万吨标准煤。这意味着2017年我省减少排放二氧化碳3150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硫10.2万吨(消耗1吨标准煤的能源,排放二氧化碳量2.6吨、二氧化硫8.5公斤)。
这已是我省连续两年单位GDP能耗显著下降。2016年,我省单位DGP能耗比上年下降了4.97%,到2017年两年累计下降幅度达10.51%。同时,2017年我省能源消耗总量同比增加300.1万吨标准煤,未超出年度500万吨标准煤的增量控制目标。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意味着创造相同的GDP所消耗的能源变少,经济竞争力提升。数据显示,从2014年到2017年,我省能源消费总量仅增长了2.9%,而同期我省GDP增幅达28%,彰显了我省践行新发展理念、建设“两型”社会的成效。
国家发改委5日发布的2017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结果显示,包括湖北在内的12个省市超额完成“双控”目标,获得国家发改委通报表扬。河北等16省(区、市)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辽宁、宁夏、新疆3省(区)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
“十三五”,国家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要求到2020年单位GDP能耗比2015年降低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以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耗增长的依赖程度,促进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绿色发展,正成为湖北经济“流行色”。省发改委数据显示,2017年,全省发电量累计2645亿千瓦时,其中清洁能源总发电量占比61%,无弃风、弃光现象。全省发展绿色建筑面积245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36%,占年度新建建筑的39.5%。武汉市新能源车新增2886辆,占新增公交车比例达78%。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分别下降2.82%、2.54%。
【小资料】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是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每生产一个单位的国内生产总值所清耗的能源,计算公式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能源消费总量/国内生产总值
来源:湖北日报
责编:刘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