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公布 明年6月起实施

(1997年12月3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7月30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8年11月19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二百四十四号)

《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公布,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