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安排部署“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非洲猪瘟防控等工作

11月21日,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非洲猪瘟防控暨防灾减灾工作电视电话会后,荆门立即召开相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省会议精神,安排当前“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非洲猪瘟防控以及防灾减灾工作。

据了解,针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荆门将对所有乡镇、村设施农业项目用地进行拉网式、台账式排查摸底,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恢复耕地功能。针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荆门将严格落实餐厨剩余物全链条监管,彻底阻断疫情传播的渠道,确保非洲猪瘟防控检查站规范设置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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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房是以农业大棚为名进行非农业建设,属违法建设,承租方建蔬菜大棚时,在旁边和内部建设“配套用房”,对外租售。大棚房租期一般为20到50年,每套价格从18万到60万元不等,被俗称为“大棚别墅”、“大棚房”。

大棚房以农业设施为名进行房地产开发,其主要危害有一是破坏农业生产,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二是侵害了农民的利益。这种房子建成后向城市居民租售,还附送大棚,使农民失去了耕地,长久生活失去保障。三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危害国家粮食生产安全。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 王刚

责编:张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