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强化房地产调控

昨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暨整顿工作会上透露,今后我市将通过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制定和落实房价控制目标、落实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制度、优化棚改安置方式等多种措施,强化房地产调控。

据悉,近年来,全市房地产市场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势头,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存在房价上涨过快、商品房销售不均衡、房地产市场存在局部风险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市房管局要求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进行防范。

在摸清库存底数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住宅及用地的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以及棚改安置方式,统筹考虑调控、棚改、去库存等多重目标任务,编制2018年至2022年住房发展规划、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及中期规划。

针对目前房价上涨过快这一风险点,一方面,认真落实2018年房价控制目标,结合当地供需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等,根据CPI、GDP、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合理制定2019年房价控制目标。另一方面,加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指导,对拒不接受价格指导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暂缓发放预售许可证、暂停商品房网签。同时,会同国土部门探索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根据房价控制目标,制定2019年住宅用地价格控制目标和不同片区的地价管控目标。

针对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问题。今后,各市县房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省里要求,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每月15日上午12时前,通过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发布本地区上月房地产市场信息,包括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商品房预售和租赁、商品房成交和库存等信息,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市民理性购房。

此外,今后棚改安置方式将因地制宜。商品住房消化周期短的县(市)区,严格控制货币化安置比例;消化周期较长的县(市)区,适当提高实物安置的比例。采取实物安置的,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新建”以及在商品住房中“配建”等方式,筹集棚改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