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曝光】钟祥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2016年3月,柴湖镇新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石连峰,利用职务之便,安排原村党支部委员(兼村报账员)王少智从村违规截留的危房改造资金、建房改厕改猪圈改厨房补助款中,挪用20万元支付石连峰侄子石某交通事故赔偿款。2017年10月25日,钟祥市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石连峰有期徒刑八个月;判处王少智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2018年6月28日,石连峰、王少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2013年至2015年,柴湖镇鱼池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全新波,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非法占有扶贫帮扶资金和该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7月31日,全新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2015年11月至2016年10月,市住房保障办在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进行审核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多名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时任市住房保障办房管科工作人员杜金萍负有直接责任;时任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胡雄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8月17日,杜金萍、胡雄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磷矿镇许桥村村民杨某青不符合低保认定条件,被纳入低保对象,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领取农村低保金4800元。该村党支部副书记李祖合(负责低保工作)入户调查不认真,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天庆对入户调查工作重视不够,初审把关不严,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磷矿镇负责民政工作的社会事务办副主任王兴伍审核把关不严,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市殡葬管理所党支部委员陈士勇(负责磷矿镇低保申报资料审查和入户抽查工作)入户调查不认真,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8月24日,李祖合、刘天庆、王兴伍、陈士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云上钟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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