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荆门消协声讨苹果后,湖北消委会将约谈苹果公司!

10月8日,长假后上班第一天,湖北省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向当地媒体发出了一份通稿,公开声讨苹果公司。

“荆门消费网”微信公号截图

荆门市消委会称,今年8月10日,湖北省荆门市消费者刘先生在该市东方家电广场购买了一部iPhoneX 256G黑色手机,7天后发现该手机多处掉漆,3次致电苹果公司官方客服,得到的答复均为“手机外壳不在‘三包’范围,有问题找销售方解决”。刘先生向荆门市消委会投诉。

经荆门市消委会调解,销售方东方家电广场先行担责,为刘先生换货。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销售方赔偿后,有权向生产方追偿,但苹果公司拒绝了销售方东方家电广场的追偿要求。

苹果公司给出的理由是:手机外壳瑕疵不是性能故障,不在“三包”范围。

荆门市消委会认为该说法是“混账逻辑”。因为《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写得清清楚楚:“主机性能故障,包括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裂损,按中文字意,指裂纹造成的外部形态分离。掉漆,就是因材料因素导致的分离。手机掉漆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很多品牌在荆门市也出现过类似情形,都能与消费者达成和解,或接受第三方调解按法律规定承担责任,唯独苹果公司拒赔。

荆门市消委会认为,苹果公司在荆门等中国各地频频与消费者发生争端,多不胜数。该公司通常装聋作哑或傲慢地冷冷回应,是典型的“聋子不怕打雷,死猪不怕开水”,这种所谓冷处理方式是苹果公司的诡计,让大量投诉人碰软钉子,单个的消费者根本拿其没有办法。苹果公司是以自己的霸王条款排除和限制中国消费者权利,逃避“三包”义务。

10月9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披露的近两年来该省消协组织受理移动通讯类产品投诉分析报告中获悉,苹果手机以1832件位居通信产品品牌投诉榜单第一位,占通信产品投诉总量的42.34%。

湖北省消委会负责人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下一步,湖北省消委会将就消费者投诉的问题约谈苹果公司。(记者 吴采平)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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