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检察院“智慧公诉”建设试点工作获省检察院评估小组高度评价

      (通讯员 沈超  摄影 雷艳芳)9月25日,根据省检察院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会和“智慧公诉”试点院工作推进会上的部署,省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部检察官古伟兵带领省检察院“智慧公诉”试点工作评估小组,对荆门市检察院“智慧公诉”建设试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荆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雷爱民出席评估会议。

        评估会上,荆门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杨路首先就荆门市检察院“智慧公诉”建设试点工作情况作了详细汇报,两级院三位公诉人分别用实际案例向评估组一行演示了智能办案辅助系统和出庭一体化系统。雷爱民介绍了荆门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智慧公诉”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并指出智能办案辅助系统在信息提取、法律人工智能发展、系统兼容、程序标准化和案例差异化等方面的制约因素,就办案系统的智能化、便利化建设提出了有益建议。


       古伟兵在听取汇报、观看演示后,对荆门市检察院“智慧公诉”建设试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荆门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注重内外联动,积极争取把“智慧公诉”建设试点工作纳入全市政法工作,主动扩大试点工作范围,通过全市两级院试用促进软件深度研发;注重结合实际,紧紧抓住了公诉办案发展趋势,在非法证据排除方面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探索,形成荆门特色;注重深度研发,针对软件试用过程中的问题和需求,与合作研发单位深度融合,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注重长远规划,对公诉智能办案辅助软件的后续研发提供了很好的方向。他强调,省检察院对试点院“智慧公诉”建设工作进行评估不是试点工作的结束,而是要以此为基础推进全省“智慧公诉”建设纵深发展,要继续加强对公诉智能办案辅助软件的深度研发,在全省“智慧公诉”建设过程中发挥示范作用。

       据悉,自今年1月荆门市检察院被确定为全省“智慧公诉”建设试点院以来,积极争取市委政法委将“智慧公诉”试点工作纳入全市政法信息化“1234”配套项目,成立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雷爱民为组长的“智慧公诉”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7次专题研究部署试点工作,不断加强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为切入点的公诉智能办案辅助系统研发,根据办案实践提出改进需求37项,研发合作单位北京华宇软件公司对辅助系统进行了4次较大规模升级迭代,实现有效支持的故意杀人罪等21个罪名、涵盖检察机关受理刑事案件数量的80%以上,公诉智能办案辅助系统在全市推广使用,有效提升公诉办案的智能化水平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