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成功受理荆门市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9月1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湖北省公安厅《全省公安机关贯彻实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工作方案》要求,京山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工作如期启动。当天,成功受理荆门市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在上级公安机关及京山市政府部门的支持与指导下,京山市公安局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抓落实。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孟捷作为分管领导全程督办,多次到试点单位温泉派出所组织人员培训、程序对接、设备安装调试,确保在时间节点能顺利开展申领业务。

京山市公安局户政科、出入境管理部门与京山市台办等部门、单位积极加强协调联动,广泛开展宣传造势,对全市登记在册的港澳台同胞均采取电话通知、上门走访、短信提醒等方式,提前告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领条件及办法,让申请人不跑冤枉路,政策早知道。

9月1日 8:00

京山市唯一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温泉派出所迎来了第一位申领群众。户籍民警周彩霞为66岁的台胞朱女士成功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这也是荆门市受理的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实现了“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理”的要求。朱女士对派出所规范整洁的窗口环境、热情周到的服务举措非常满意,并与办证民警合照留影。

朱女士表示,有了台胞居住证,在京山居住生活将更便利,往来两岸之间更快捷。当天,温泉派出所成功为2位台胞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京山市公安机关积极推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工作落地实施,受到各级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的一致好评。下一步,市局将加快推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社会应用及各项权益保障、公共服务、便利措施落实落地,让港澳台居民在美丽京山这个第二故乡更有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通讯员:徐   娟)

来源:京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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