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房管局获悉,针对一些开发项目不能按期交付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现状,该局成立清收工作专班展开清查验收,并将对违约开发企业进行相应处罚。
据悉,自2015年政府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计划停止后,在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已经成为我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房源的主要筹集方式。然而,近年来,一些开发项目不能按期交付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导致部分保障性住房未能形成有效供应,影响了中心城区住房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
针对当前的情况,在对已届期未回收的配建保障性住房进行盘点清查的基础上,该局由分管住房保障工作的局领导担任组长,市住房保障中心等相关机构负责人为成员,成立专班定期集中会商配建保障性住房清收工作。
此次清收将科学设计配建协议文本,强化条款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准确界定配建企业合同义务,明确配建企业违约责任,增加支付易地建设费、经济补偿、调整交付标的物等变更履行方式的约定。同时,将加强配建企业住宅建设项目楼盘表管理,做好配建保障性住房封存工作,在验收前保证同等面积商品房可供替代交付。合理利用预售合同网签备案、交易管理、房产测绘、预售资金监管以及相关部门的预售许可、不动产登记等职能综合施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清收。将配建工作纳入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内容,对存在问题的配建企业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限期交付;对拒不交付的配建企业,及时启动法律程序予以追索。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违约失信拒不交付配建保障性住房的配建企业一律点名道姓,定期向社会公开曝光,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企业社会信用档案,在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不得评为A级及以上等级,并通报发改、住建、国土、规划、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