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11时35分,荆门市五里铺往荆州方向高速一挂式货车车辆轮胎起火。接警后,荆门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迅速赶赴现场现场处置。
11时59分,消防官兵到场后,经观察起火车辆为挂式货车,车辆已经完全过火,载运货物为铸铁管,火势处于猛烈燃烧阶段。
了解现场情况后,消防官兵分别用一支水枪和一支泡沫枪对火势进行打压,同时协同高管部门对道路实施了封堵警戒。
12时10分,现场火势得到有效控制;12时15分,现场明火基本扑灭。未防止复燃现象的发生,官兵利用水枪对车体阴燃部位进扑救,同时对车体和路面进行冷却降温。经进一步确定无复燃可能性后中队官兵将现场进行了移交。
消防官兵提醒:夏季温度过高,应避免长时间开车,导致车辆温度过高而引发火灾。(通讯员:彭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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