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晚8时许,一名家住荆门东站居民点的男子因上下班抄近道,无视铁路部门放置的警示牌,翻越荆东支线K3+950公里处围墙,并图今后方便,将防护围墙的砖头拆除了十余块。荆门火车站派出所指挥室民警利用线路音视频监控发现了这一幕,立即出警赶赴现场,开展走访调查和证据收集,最终锁定了违法嫌疑人。
21日上午,民警将违法嫌疑人吴某(男,50岁,掇刀区人)传唤至派出所,并对其详细讯问,经了解,吴某为抄近道,便把铁路防护围墙拆除了几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或者安全标志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罚款;鉴于吴某主动承认错误,认错态度良好,并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轻微,荆门所对其处以二日行政拘留。
铁路沿线居民为图赶集、耕作、出游等方便,翻越铁路抄近道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不惜损坏铁路安全设施设备,铁路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及《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从保护自己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不要随意进入铁路线路、在铁路线上行走坐卧、更不要翻越防护网、围墙等甚至损毁铁路安全设施,避免不必要的危险发生。
通讯员: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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