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公安“四力”举措推进缉枪治爆行动

今年以来,县局治安部门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强化责任,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强力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京山县共检查涉枪涉爆单位243家次,发现安全隐患36起,整改隐患36起,查获涉枪爆案件35起,(其中刑事案件3起,刑事打击处理2人),治安处罚32人,收缴土铳20支、汽枪7支、管制刀具30把、军用子弹2182发、导火索100米,汽枪零部件32件,及时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

一、广泛造势,宣传聚力。一是突出阵地,集中宣传。开展“缉枪治爆”宣传“六进”,即进公共场所、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发放打击枪爆宣传资料5000份,广泛张贴“两高一部”打击枪爆违法犯罪《通告》200余份。同时,利用广场、酒店、商场等场所LED屏、拉横幅等方法宣传,张贴标语200余条,形成立体、全方位的宣传。二是依托媒体,深入宣传。利用京山公安、今日京山等政府公众号平台及本地微信公众号,将通告内容、枪爆安全知识、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引起群众高度关注。积极与京山新闻媒体联系,开辟专栏,宣传打击枪爆的政策,公布奖励和举报方式,发动群众积极提供涉枪涉爆线索。三是以案说法,重点宣传。选取本地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深入分析,让群众了解枪爆的危害性以及非法买卖、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违法后果。特别是对一些通过网购枪支零部件,并自行组装枪支用于打鸟的违法行为,进行披露,提醒群众不要图好玩而铤而走险,最终违法。通过宣传,共有12名群众主动到公安机关上缴在网购汽枪零部件。2月6日15时许,陈某(男,43岁,宋河镇人)到宋河派出所投案自首,主动上交于2017年5月份通过他人以7000元购买型号12的猎枪一把。

二、雷霆出击,精准发力。一是坚持不懈的开展收缴工作。通过主动上缴、举报查缴、检查收缴、破案缉缴、深网追缴等“五缴”措施,集中收缴社会上非法枪爆物品。3月27日下午3时,罗店镇小河村居民李某(男,55岁)将自己非法私藏的一支土铳主动上交到罗店派出所,并签订“无私存私藏枪支弹药承诺书”。二是持之以恒坚持严打态势。一方面,在开展缉枪治爆过程中,不等待、不观望,以“情报主导、精确打击、有效防控”为理念,主动出击,积极布建治安耳目,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多渠道、多方位掌握各类涉枪涉爆线索。另一方面,针对当前网络贩枪特点,治安部门主动联合网安大队深入开展网上查枪行动,强化网上网下联查一体化侦查打击机制,查处互联网上购买汽枪及零部件案件18起,治安处罚18人。

三、创新方法,监管有力。紧盯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创新监管力度、落实监管措施,坚决堵塞漏洞,着力消除隐患。一是规范爆破作业。严格按照《爆破操作规程》的规定清理爆破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措施、实施专业化作业。二是强化安全意识。要求爆破公司在爆破作业前,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重温安全操作规则,做到警钟长鸣。三是严格网络监督。爆破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将现场警戒情况、炸药装填及连管过程拍摄成视频资料在京山民爆物品管理群据实上传,做到实时监控。

四、严格考核,督办加力。一是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召开缉枪治爆工作推进会3次,及时掌握阶段性工作情况,总结经验,研究下步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二是建立月评年考机制。治安大队每月对各实战单位缉枪治爆战果进行统计,通过内网通报,年度累计按一定分值纳入年度目标考评。三是建立督导检查机制。治安大队会同督察大队,定期不定期到各派出所进行督导检查,到涉爆单位进行实地抽查,针对单位工作中出现的进展缓慢、工作不到位、摸排不细致、收缴不彻底等问题,逐项研究整改措施,督导问题整改。 

来源:云上京山

责编:张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