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好不好 信用平台看评价

近日,我市已初步搭建起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将建立对物业公司的综合评价和奖惩激励机制,以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

一方面,联合市物价局出台了《关于规范商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凡是物业服务投诉较多的,将启动物业服务等级考核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将降低其收费标准,并计入该物业企业不良信用档案。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市消防支队和市质监局在中心城区开展物业服务小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凡是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消防和质监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仍无法完成整改的,将计入该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用档案。同时,在物业服务企业年度信用信息评价时,将上年度各职能部门的评价意见,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监管义务的依据,纳入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的年度信用信息评价得分。

今年5月,该局又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首次引入“综合统筹、社区参与、业主评价”的信用信息公开评价机制。即将业主委员会和社区评价意见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的基础评价意见。

今后,我市还将不断加大评价结果的运用,将评价结果用好用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大物业服务市场的巡查力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每半年召开一次巡查情况通报会,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个别先进的典型予以表扬。对于巡查中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或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将计入物业服务企业或项目经理信用信息档案,取消该企业或项目经理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物业服务企业当年和下一年度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信用评价分计零分。

另一方面,对于社会影响强烈拒不整改的企业或项目经理,直接取消当年和下一年度参与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