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物价局动态调整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

近日,沙洋县物价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调整了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新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共24项,涉及教育、公安、人社、国土等13个部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政策变化,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与2017年相比,本次清单删除了环保部门的排污收费,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我县调整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已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今后,县物价局将根据上级精神及时调整和完善清单内容,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