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积极整改县级城市水源地环境问题,近日,市政府就《荆门市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环环监〔2018〕25号)及省环保厅、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函》(鄂环函〔2018〕48号)要求,荆门市组织各县(市、区)已完成了对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排查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并针对问题清单逐项开展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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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杜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