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荆门6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仍全面禁捕

7月1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结束,除7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外,荆门“一江十二库”的其他水域解除禁捕。

从2003年起,汉江荆门段每年4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零时实行禁渔期制度。从2016年起,禁渔期变更为每年从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零时,主要涉及我市“一江十二库”。渔民往往在禁渔期结束后开始作业。但去年,我市有7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被划入全面禁捕范围。这意味着禁渔期结束后,除今年8月1日开始实施全面禁捕南湖黄颡鱼乌鳢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外,汉江钟祥段鱤鳤鯮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汉江沙洋段长吻鮠瓦氏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惠亭水库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钱河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沙滩河中华刺鳅乌鳢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湖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荆州市2008年12月建立跨界我市沙洋县)6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仍实行全面禁捕。

禁渔期结束后,各地渔政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强执法检查,对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行为,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违法人员的刑事责任。市水产部门提醒(呼吁)广大市民切勿违法捕捞,以身试法。(记者彭文洁 通讯员袁华)

来源:荆门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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