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起,荆门贫困大学新生可申请资助

近日,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非建档立卡特别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入学的通知》,今年荆门将继续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非建档立卡特别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标准为:每生一次性资助3000元。

申报条件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2018级荆门籍新生,且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户、优抚对象、军属中的特困家庭子女以及烈士子女、孤儿;

3.经残联确认的残障学生;

4.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费的学生;

5.家庭收入低,影响其子女就读的单亲经济困难家庭学生;

6.家庭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符合上述第1条的学生,以荆门扶贫数据库中的学生信息为依据,保证不落一生;符合第2、3条的学生,需提供低保证、残疾证,以及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残联出具的相关证明;符合第4、5条的学生,需提供村委会(居委会)的证明,并附主要负责人签字;符合第6条的学生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

申报程序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学生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填写《2018年荆门市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受助申请表》,上报至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市直高中直接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上传电子文本,然后报当地教育局、财政局审核、公示、资助,保证不落一生。

非建档立卡特别困难家庭学生

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非建档立卡特别困难家庭学生,其本人或家长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以网上录取名单为准)和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从2018年8月5日起,向原就读的高中学校提出申请,并据实填写《2018年荆门市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受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截止时间为8月18日。

各学校将初审合格的资助对象层层上报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媒体上公示各地各校上报的受助对象名单。公示期间若有投诉举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将组织专班进行调查核实,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受助资格。

据悉,资助资金将一律以银行卡的形式,于8月底前发放到位。(记者唐莹 通讯员王运国 蔡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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