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消防大队助推夏季防火工作 铁腕拘留三名违法当事人

六月以来,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期间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东宝消防大队对辖区城区和乡镇的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严厉查处火灾隐患。

6月19日,东宝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在城区进行摸排检查时,发现荆门市北门路任某和李某驾驶小货车运输液化气,经调查,该货车无运输危险物质资质,任某本人无驾驶运输危险物质车辆的相关资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经过调查取证,对运输者任某和李某进行了立案调查,任某和李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法给予任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在办案过程中,因李某主动揭发东宝区南台市场、青山邮局旁也有非法运输销售液化气现象,后经消防部门核查属实具备立功表现,决定对其减轻处罚,给予李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6月20日,东宝大队监督人员对位于荆门市东宝区新桥村八组的某农庄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负责人黄某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该地点是人员密集场所,如若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造成了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给予黄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目前,三人均已被送往荆门市拘留所执行拘留。通过此次检查,辖区消防安全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大城区易燃易爆场所的排查,做到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有效消除,确保辖区火灾形势的稳定。

东宝大队提醒市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往往危害大、影响大、损失大,扑救困难等,造成损失资金、摧毁房屋甚至出现人员伤亡等情况,夏季炎热高温,坚决要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和侥幸心理,自觉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通讯员:蒋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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