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

【云上荆门报道】5月31日上午,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结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妇联代表、共青团代表、教育局代表、师生代表等应邀参加了活动。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顾仕超致辞、介绍2016年以来未检工作情况

一、准确把握未检方针政策,规范未检办案,切实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从严掌握批捕、起诉标准。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对涉罪未成年人轻缓化处理的要求,坚持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

2.依法促进未成年人犯罪轻缓化处理。对主观恶性较小,属于初犯、偶犯、从犯,确有悔改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起诉后依法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

3.认真做好帮教工作。在办案中,准确把握宽严尺度,坚持做到宽容而不纵容。

二、贯彻“少年司法”理念,坚持双向保护,着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荆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始终坚持双向保护原则,既重视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又重视未成年被害人的利益,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探索“一站式”办案服务,会同公安机关探索适合未成年被害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方法,推行一站式询问和询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避免因询问、调查取证、出庭公诉等司法活动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三、密切衔接协作,畅通信息沟通,铸就保护未成年人的严密网络体系

对内建立健全保护未成年人联动机制,与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监督、控告申诉、执行等部门相互配合,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对外加强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始终加强与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衔接,坚持将办案预防专业化和帮教保护社会化有效结合,整合各方资源,构建配合协作、良性互动的工作发展环境。

四、创新方式方法,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1.健全完善检校合作长效机制。以“检校共建”为平台,与辖区学校共建“零犯罪”学校抓手,配齐配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辅导员,通过带案进校园、以案释法等形式为在校学生开展法治宣传,提高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明辨是非的能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促进形成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防治校园欺凌的预防格局。

2.全面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工作。

3.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发挥检察建议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中的积极作用,为未成年人营造平安、健康的成长环境。

4.积极开展亲职教育工作。截止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亲职教育4场次,发布亲职微课堂2期。(通讯员:雷艳芳)

学生代表们正在认真观看活动展板

参观检察工作宣传展板和廉政文化展厅

记者:苏克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