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推广手语“普通话”势在必行
张淳艺
近日,《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经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同意,作为语言文字规范发布,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据统计,我国现有听力障碍人士2780万人,手语是他们交流的主要工具。和口语一样,手语也有“普通话”和“方言”之分。目前,我国通用的手语类型是中国标准手语,也叫中国手语,相当于手语中的“普通话”。许多聋哑人平时使用更多的则是自然手语,相当于“方言”。
俗话说,十里不同音,自然手语也是如此。各地对同一个词的用法不一样,来自不同地方的两个人相互打手语,很可能比划半天,谁也不明白对方的意思。近年来,中央台和一些地方电视台先后在新闻栏目中增设手语主播,通过手语为听障观众传播信息,不过,不少聋哑人却并不感冒。因为他们习惯了说“方言”,打的是本地手语,新闻中的手语主播打的却是中国手语,其中存在较大的差异,聋哑人理解起来有不少困难。
对于正常人来说,或许会把打手势当作表达意思的辅助手段,可是对于聋哑人来说,这是他们唯一的语言。手语不通、鸡同鸭讲,严重影响了听障人士之间以及和正常人之间的交流沟通。近年来,许多志愿者为了服务听障人士,主动学习掌握了一些常用手语,但志愿者学的是标准手语,在和一些聋哑人的交流中同样会遇到障碍,无法充分理解对方的需求,难以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
此前,教育部等三部门委托国家手语和盲文研究中心开展了全国手语、盲文使用状况的抽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手语动作不一致和词汇量不足是当前我国听力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手语使用中面临的两大问题。59%的成年聋人和82.8%的聋人工作者认为有必要制定国家通用手语,63.1%的成年聋人和85.2%的聋人工作者希望制定国家通用手语。
此次将手语规范纳入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范畴,是改革开放40年以来的第一次。有关部门历时七年的研究、规范与方案试点,并经专家委员会和国家语委评审,最终形成了《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相较于原《中国手语》,《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收录了广大听力残疾人现实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手语,在大量减少了手指字母的使用的同时,突出了手语表达时体态动作和面部表情的变化,更加符合手语表形表意的语言特点。《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的发布,是国家通用语言的丰富和补充,有力保障了听障人士使用手语的语言权利。
行百里者半九十,推广手语“普通话”比制定词表本身更重要。我们要拿出当年推广普通话的力度,大力推广手语“普通话”。一方面,通过免费培训,教会听障人士掌握国家通用手语;同时,积极营造学手语、用手语的氛围,电视媒体要增加手语节目,政府服务窗口、社区、银行、医院等要开展手语讲座,传授常用的手语。只有增加手语“普通话”的使用频率,使其成为一种活语言,广大听障人士才会愿意学习和使用,以此更好地交流沟通,融入社会。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编:刘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