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荆门地税收入总量跃居全省第四

1—4月,荆门市地税局税费收入成绩单异常亮眼:入库各项税费收入38.19亿元,同比增收5.54亿元,增长16.9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2.71亿元,同比增长18.32%,占全年计划的42.2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09亿元,占全年计划的66.09%。收入总量跃居全省第四,仅次于“一主两副”城市。

地税部门是今年国家机构改革涉及的部门之一。为了克服机构改革给干部职工思想上带来的波动,市地税局借力“两整”活动,坚持“两个不变”,着力整顿干部作风,强化部门履职能力,秉承“两个不变”,确保“四个不受影响”,即:收入工作不受影响、重大改革任务推进不受影响、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落实不受影响、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规定执行不受影响。

坚持“勇于担当、忠诚履职的工作理念不变”。该局按照全年既定工作目标,稳步推进各项税费征管。今年4月是环保税首个征收期,市地税局提前完成全市539户环保税纳税人的信息比对和识别,信息采集率和录入率达到95%,完成环保税收入872万元,较同期排污费增收283万元,增长48.05%。在个人所得税征管方面,全力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个税申报率99%以上,1—4月征收个人所得税3.60亿元,同比增长22.08%。地税部门管理的13个税种中,除土地使用税由于同期不可比因素造成下降,其余税种全部实现较快增长。

坚持“从严管理、从严要求的工作标准不变”。在全市地税系统大力推进干部作风整顿,与“讲团结讲正气讲纪律讲作风”为主要内容的“四讲”专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唱响爱税爱家主旋律,积聚知势知行正能量,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对地税事业的责任感、对地税家庭的归属感,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通讯员简亚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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