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开展商业综合体电力非直抄用户实地调研

5月9日,由市物价局带队,东宝区物价局与掇刀区物价局参与,实地调研了星球商业广场、银泰城和华铭广场等三个商业综合体用电价格情况。

调研中,市物价局卢荆平科长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500号)和《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8〕22号)向商业综合体负责人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提醒了经营者在执行目录电价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对经营者严格执行目录电价提出了希望和要求。根据现行政策,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应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