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高位收官

近日,省河湖长制办公室下发通报,我市2017年度河湖长制工作通过省级考核,达到优秀等次,居全省第二。同时代表湖北省接受水利部督查,并在全省视频会上典型发言。

提高站位,全力治水。21名市“四大家”领导领衔担任河湖长巡河巡湖,发挥“头雁效应”。市、县、乡方案全部出台,落实三级党委、政府领导担任河湖长891人,实现领导全覆盖。1004处河湖库渠纳入管护范围,做到水域全覆盖。着力推进河湖库治理,同步落实乡镇污水处理,畜禽粪污、面源污染防治,生活垃圾集中处置,企业控污等措施,确保岸上岸下全覆盖。组建市、县两级河湖长制办公室,落实河湖库专管员2253名。河湖长联席会议、考核问责、河湖长巡河等9项制度出台。

刚性约束,铁腕治水。小(一)型以上水库全部解除承包养殖合同。开展5次大规模联合执法行动,整治非法采砂码头58处。5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成。“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完成。加强检查督导,对整改工作推进滞后的4个单位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就汉北河流域养殖场关停不力问题,追责问责11人。

广泛宣传,全员治水。设立河湖长公示牌1235块,刷写标语3200多条。印发《荆门市河湖长制工作手册》1000本,制作荆门市跨界河湖工作图。在媒体专题宣传河湖长制工作。树立“节水即治污”理念,提倡农民少用一方水、少施一斤肥、少打一两药;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减少灌溉用水,减轻面源污染。

迅速行动,发力治水。严格执行省1号河湖长令,开展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各级河湖长巡河湖899人次,开展专项行动1120次,清理河道2900公里,打击非法采砂行为6起,关停取缔非法采砂厂20家,查处非法捕捞案件4起,拆除违章建筑21处,清理水葫芦水花生2511亩。(局办、市河湖长制办)